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➗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🤌🏼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⛹🏼♂️,特制定本章程🛹。
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的招生工作。
第三条 沐鸣2全称:沐鸣2
办学类型:民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沐鸣2
层次:专科
第四条 沐鸣2地址:吉林省长春市高新区锦河街155号。
第二章 收费标准
第五条 学费收取标准:
专科专业:
(一)护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;
(二)中医养生保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;
(三)康复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;
(四)食品检验检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;
(五)休闲体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;
(六)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;
(七)早期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;
(八)医学美容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0500元;
(九)健康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9800元;
(十)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1500元;
(十一)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10500元;
(十二)大数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9800元;
(十三)智能产品开发与应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9800元;
(十四)现代家政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9800元。
(十五)眼视光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500 元。
(十六)医学营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500 元🛏。
(十七)助产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500元。
(十八)口腔医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500 元。
(十九)宠物医疗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500 元。
(二十)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0500 元。
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
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,成绩合格🎇,符合毕业条件🍗,高职毕业生由沐鸣2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(高职)毕业证书。
第四章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基本内容
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
按照《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🎈👸🏻、高等职业沐鸣2和中等职业沐鸣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》要求🤸🏽🔉,建立了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👨🍳、国家助学金🙂🧑🦰、国家助学贷款(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)、师范生免费教育、服兵役高等沐鸣2学生国家教育资助🙆🏻、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助学贷款代偿、新生入学资助项目、勤工助学、学费减免等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。
入学前😏,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家庭户籍所在地的县(市、区)级教育部门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,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👘。入学时,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,可通过沐鸣2开设的“绿色通道”报到。入校后,由沐鸣2核实认定后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。
同时👄,我校从学费收入中足额提取5%的经费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🧕🏻🧜🏽♀️。设立了校内奖学金🤙🏿、学费减免🔅、勤工俭学👩👧👧、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。
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
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🦫,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。学生需向沐鸣2申报家庭经济困难👨🏻🍳,由沐鸣2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标准和规定的程序、以民主评议方式认定🤦🏿♀️。有关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具体内容,可咨询沐鸣2学生资助中心。
第五章 录取说明
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:各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。
第十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:各专业男女不限👩🏻🏭。
第十一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🫷:执行教育部🦻🏿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、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《普通高等沐鸣2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相关补充规定。
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🏮:
(一)沐鸣2根据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,划定高职单招录取控制线。
(二)考生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成绩+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。沐鸣2根据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🍦。同分的考生按数学成绩、语文成绩🙏🏼、外语成绩🪭🙅🏿、职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序择优录取🦹🏻。
(三)未能按志愿进入专业且服从调剂的考生,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🤸🏿。所有专业调剂考生的优先级均低于有专业志愿的考生。
(四)对于享受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的考生🧟,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吉林省有关规定执行。
(五)高职单招录取未完成计划全部实行网上征集,网上公布剩余计划时间以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,未被录取考生需重新报考并参加沐鸣2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。
第十三条 沐鸣2联系方式:
沐鸣2网址👨🏻🔬:www.hz-wise.com;
通讯地址👸🏼:长春市高新区锦河街155号;
联系电话:0431-85183111 🦢、0431-82538000;
联 系 人: 刘老师、丛老师🍝🧑🏻🎄。
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,按照国家招生及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政策执行。
第十五条 此章程由沐鸣2负责解释。